2011年9月8日 星期四

兩封無法遞交中興校教評會的聲明書相關論文

各位管理學界的前輩先進:展信平安

我是佘日新,從六月底李德財院士邀請我加入他自八月起在中興大學的行政團隊,我放棄了去Stanford University休假研究,打算協助李校長進行產學合作。不料在七月二十六日下午中興召開校教評會討論我的聘任案時遭到質疑,在資訊不對稱(我不明就理、也不被允許進入會場說明)的情況下,選擇撤回聘任案。經瞭解後,李校長決定再行召開校教評會澄清,我也將相關論文寄送少數學術界前輩(曾參與教育部學審會或現(曾)任管理一學門召集人者)協助判定,均認為其中有誤會待釐清。我和另一位當事人(張倉耀教授)分別提出了一份聲明書(如附件檔No.1與No.2,遭質疑的論文請見附檔No.3與No.4,相關論文參見其它PDF檔),期能於下一次校教評會中加以澄清。在李校長與相關同仁的各方溝通下,聘任案過程起伏、也造成管理學界諸多耳語。惟過去幾週經多方折衝無效,李校長於九月六日決定終止對我聘任案的努力。以上說明,對 您收信閱讀所造成的負荷,謹此致誠摯歉意!敬頌
研安

佘日新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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