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7日 星期三

Building Resilience into Your Family Business

 這篇 HBR〈Building Resilience into Your Family Business〉的核心提醒是:家族企業的韌性,不是「危機來了再撐住」,而是平時就刻意投資在敏捷、治理、冗餘、人才與家族共識上,即使短期犧牲效率與獲利,也要換取長期存續能力。文章特別指出,許多在高不確定市場中生存數十年甚至數百年的家族企業,早已把「不確定」視為常態,而不是例外;它們面對的是資本受限、供應鏈脆弱、人才難尋、規劃週期縮短等長期風險。(哈佛商業評論)

放到台灣脈絡,這篇文章不能只讀成「風險管理」,而應該讀成:台灣家族企業要從效率型組織,轉成韌性型家族事業系統。

一、台灣家族企業最大的韌性挑戰:太會撐,卻不一定會傳

台灣第一代企業家很有韌性。早年靠代工、外銷、供應鏈彈性、老闆親征、快速反應,在全球市場中殺出一條路。問題是,這種韌性高度綁在創辦人身上。

也就是說,企業有韌性,但韌性的來源常常是「老闆本人」。

這正呼應「老闆性格不等於公司文化」的警訊:創辦人的堅毅、霸氣、風險承擔能力,確實成就企業;但若員工長期只是體察上意,久了就會把老闆個性誤認為公司文化,當外部變遷加速、內部文化不能調適,反應力會鈍化,人才也會流失。

所以台灣家族企業的第一個韌性轉型是:

從「老闆很強」轉成「系統很強」。

第一代靠人腦、靠經驗、靠關係、靠現場判斷;第二代若要接得住,就必須把這些隱性能力轉成流程、數據、治理、文化與人才梯隊。否則,一代退場時,退掉的不只是職位,而是整個企業的判斷系統。

二、HBR 的「韌性」在台灣要翻成四種能力

我會把這篇文章放到台灣家族企業,轉譯成四個層次。

第一是財務韌性。台灣老一輩企業主普遍重視保守財務、現金流與低負債,這是優勢。但新問題是,保守不等於韌性。若只是不投資、不冒險、不轉型,那叫防守,不叫韌性。真正的財務韌性,是保留安全邊際,同時有能力投入第二曲線、數位轉型、品牌升級與人才培育。

第二是供應鏈韌性。台灣企業過去強在效率、交期、成本、品質,但美中競爭、後全球化、地緣政治、碳治理與客戶去風險化,讓「便宜又快」不再足夠。企業必須能回答:關鍵客戶過度集中嗎?關鍵零組件有替代方案嗎?產地布局能否分散?核心技術是否被單一人員掌握?

第三是治理韌性。這是台灣最容易被低估的部分。很多家族企業不是沒有制度,而是制度敵不過人情;不是沒有會議,而是會議沒有真正決策;不是沒有接班人,而是沒有清楚的權責邊界。韌性治理要讓企業在創辦人不在場時仍能運作,讓家族成員意見不同時仍有程序可循。

第四是家族韌性。家族企業的危機往往不是外部市場先打倒企業,而是內部信任先破裂。台灣家族企業很重感情,但重感情不等於會治理。真正的家族韌性,是能把愛、面子、權力、股權、貢獻與期待講清楚。

三、台灣脈絡下,傳承本身就是韌性工程

HBR 談 resilience,台灣應該讀成 succession resilience,也就是「傳承韌性」。

因為台灣產業以中小企業為主,家族企業與中小企業高度重疊,傳承不只是單一家族的私事,而是台灣產業可持續性的公共議題。你資料中也指出,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產業結構與家族關聯密切,因此家族企業傳承對台灣產業可持續性具有迫切性;長輩即使退居第二線,仍可用多年產業經驗扶助晚輩,形成另一種社會參與。

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轉換:

傳承不是交棒那一天,傳承是企業韌性重新配置的過程。

創辦人手上的資源,要逐步轉成制度資本。
創辦人腦中的經驗,要逐步轉成組織知識。
創辦人累積的人脈,要逐步轉成企業品牌。
創辦人個人的威望,要逐步轉成治理權威。
創辦人的決策直覺,要逐步轉成團隊判斷力。

如果沒有完成這個轉換,二代接班表面上是接了公司,實際上是接了一個高度依賴前任人格魅力的脆弱系統。

四、台灣企業的韌性,不該只靠「吃苦耐勞」

台灣企業很容易把韌性理解為忍耐、節省、撐下去、不要倒。但 HBR 的意思更接近「預先設計抗震結構」。

這對台灣很重要。因為很多企業主習慣在危機中展現英雄式領導:客戶出問題,老闆親自飛;供應商斷鏈,老闆親自喬;銀行緊縮,老闆親自借;家庭爭議,老闆一句話壓下來。

這種方式短期有效,長期危險。

韌性不是一直救火,而是讓組織少一點非老闆不可。你資料中談「可持續營運」時提到,任何當責決策都不只考慮當下;家族與產業要綿延下去,不能以短暫週期為終結,必須一步一腳印建構可持續營運。

所以台灣家族企業要問的不是:

「下一次危機來,我能不能撐過去?」

而是:

「下一次危機來,即使我不親自出手,公司能不能判斷、協調、調度、修復?」

五、對二代而言,韌性不是守成,而是重新定義家業

HBR 這篇文章對台灣二代很有啟發。很多二代被期待「不要敗掉」,但這個期待太低,也太沉重。真正的二代任務不是守住舊家業,而是讓家業有能力面對新時代。

台灣二代常面臨三個夾擊:

第一,上一代的成功模式太強,導致改變容易被視為否定父輩。
第二,老臣與舊流程太穩,導致新方法難以落地。
第三,新經濟規律太快,導致二代即使看見方向,也很難取得充分授權。

你資料中談「當傳承遇上轉型」時說得很準:舊時代經營者不是無動於衷,而是面對新經濟規律時,資訊很多、風險難評估;知識與人才缺口構成兩代之間主要的意見歧異。

因此,二代要建立韌性,不能只靠「我要改革」。比較成熟的做法是:

把改革包裝成風險管理,讓上一代理解「不變本身就是風險」。
把數位轉型包裝成營運透明,讓老臣知道不是被取代,而是讓經驗可複製。
把品牌升級包裝成家族資產延伸,而不是年輕人的行銷玩具。
把治理制度包裝成保護家族感情,而不是挑戰父權。

二代若能這樣說,傳承就不只是權力交接,而是家族韌性的升級。

六、台灣家族企業可立即採取的五個動作

第一,做一張「家族企業風險地圖」。
把風險分成市場、供應鏈、財務、人才、股權、家族關係、數位能力、品牌信任八類。每一類都問:目前最依賴誰?若此人不在,會不會停擺?

第二,建立「非老闆不可清單」。
凡是只有創辦人能決定、只有老闆娘知道、只有某位老臣會處理的事情,都要列出來。這張清單就是企業的脆弱點。

第三,設計「二代小型主責場」。
不要一開始就把整間公司交出去,而是讓二代主責一個新產品、一個新市場、一個數位專案、一個品牌升級、一個海外據點。韌性要靠真實責任長出來,不是靠旁聽長出來。

第四,建立家族決策節奏。
至少每季一次家族治理會議,議題不是吃飯聊天,而是討論股權、角色、資本配置、人才、家族價值、下一代培育。會前有資料,會中有決議,會後有追蹤。

第五,建立「創辦人退場後壓力測試」。
假設創辦人三個月不進公司,哪些事情會卡住?假設最大客戶流失,誰負責應變?假設兄弟姊妹意見不同,誰主持程序?假設財務長離職,數據是否完整?這些問題比寫一本漂亮的接班計畫更有用。

七、最適合台灣的一句總結

HBR 的觀點若放進台灣,可以濃縮成一句話:

家族企業的韌性,不是上一代多能撐,而是下一代接手後,企業仍能學習、調整、決策與團結。

台灣企業家過去靠勤奮、彈性、信任與速度打天下。下一階段要靠治理、系統、人才與共同價值守天下、再創業。真正的韌性,不是把過去完整保存,而是把最核心的價值留下,把不合時宜的做法更新。

也就是你資料中那句很好的精神:核心價值禁得起時間考驗,被時間淘汰的,是那些看似重要、其實本質上微不足道的東西;軸心正了,陀螺就不會倒。

When Your Family Business Has a Conflict Over Governance

 這篇 HBR 放到台灣脈絡,核心不是「家族成員吵架怎麼辦」,而是:當家族企業進入第二代、第三代後,治理衝突常常不是個性問題,而是上一代沒有把權力、角色、決策規則說清楚。

HBR 文章的開場案例很典型:兄弟之間連續多次在股東會或家族企業會議中,卡在「是否更換獨立董事」這類治理議題,最後甚至有人開始說「乾脆賣掉算了」。文章摘要也指出,家族企業衝突往往可以解決,前提是要知道衝突從哪裡來、為什麼存在;但很多時候,上一代會在無意間把下一代放進互相衝突的局面。(哈佛商業評論)

一、台灣家族企業的治理衝突,常被誤判成「不孝、爭產、個性不合」

在台灣,家族治理衝突常被包裝成倫理問題:

「兄弟怎麼可以這樣?」
「小孩不懂感恩。」
「外人不要介入我們家的事。」
「長輩還在,怎麼可以談制度?」

但真正的問題往往不是情感,而是治理空白

資誠 2025 全球暨台灣家族企業調查指出,台灣家族企業有 94% 的家族成員在企業中工作;隨著家族成員增加,角色可能同時是股東、董事、員工或受益人,因此更需要明定權利與義務。調查也顯示,台灣家族企業分別只有 25% 制定遺囑、25% 制定股利政策、16% 設有家族董事會;全球已有一定比例制定股東進入與退出條款、衝突解決機制,但台灣調查結果皆為 0%。(普華永道)

這代表台灣很多家族企業不是沒有衝突,而是沒有處理衝突的制度容器

二、台灣最常見的五種治理衝突

第一種:所有權與經營權混在一起。
有人持股多但不經營,有人天天在公司但股權少,有人是董事但不懂產業,有人是家族成員卻只是掛名領薪。這些角色若不分清楚,會議永遠會變成情緒帳。

第二種:長輩授權不清。
創辦人常說「你們自己去討論」,但真正關鍵時刻又出手裁決。下一代表面上被授權,實際上沒有決策權,久了就會形成兩種人:一種不敢承擔,一種直接挑戰。

第三種:董事會被家族化。
很多台灣企業的董事會名義上是治理機構,實際上是家族權力平衡場。獨董、外部董事、專業經理人若只是背書角色,治理衝突就不會減少,只會被延後。

第四種:股利政策沒有共識。
在公司內工作的家族成員常主張投資未來;不在公司工作的家族股東常重視分紅。這不是誰比較貪心,而是角色不同、需求不同。沒有股利政策,衝突必然人格化。

第五種:接班標準不透明。
台灣家族企業有 62% 正進行或已完成接班傳承計畫,其中 46% 打算交由子女或家族成員,16% 打算由專業經理人接班。(普華永道) 但若沒有能力標準、任期安排、績效評估與退出機制,接班就會從人才議題變成派系議題。

三、治理衝突的本質:家族、企業、股東三套系統打結

台灣家族企業最難的地方,是三種邏輯同時存在。

家族邏輯講情分:長幼、孝道、手足、面子。
企業邏輯講績效:能力、效率、策略、責任。
股東邏輯講權利:股利、表決、資產、退出。

治理衝突通常不是單一問題,而是三套邏輯互相誤用。例如,股東要求分紅,經營者說他不懂公司;經營者要求再投資,股東說他只顧自己的權力;長輩要求和氣,下一代覺得問題又被壓下去。

所以,台灣家族企業不能只問「誰對誰錯」,而要問:

這件事應該在哪個場域處理?家族會議?董事會?股東會?經營會議?

若場域錯了,治理就會變聊天;若角色錯了,討論就會變爭吵。

四、台灣家族企業最需要補上的,不是更多會議,而是治理架構

我會建議分成四層。

第一層:家族會議。
處理家族價值、家族成員教育、家族參與企業原則、家族情感連結。這裡不應該決定日常經營細節。

第二層:股東會或所有者會議。
處理股利政策、股權轉讓、家族股東進退場、重大資本配置、是否引進外部投資人。

第三層:董事會。
處理策略、監督、風險、CEO 任免、重大投資。董事會不能只是家族長輩的延伸,也不能只是經營團隊的橡皮圖章。

第四層:經營團隊。
處理營運、組織、人事、客戶、產品、市場。家族股東不應直接越級干預日常管理。

治理衝突之所以難解,常常是因為四層混成一層。所有問題都拿到同一張桌子上講,結果就是既傷感情,也做不了決策。

五、台灣的治理改革,要避免「一開始就法律化」

台灣家族企業很怕一談制度就傷感情。這個顧慮不是沒有道理。若一開始就拿律師、合約、章程、表決權來壓人,長輩會覺得被逼宮,兄弟姊妹會覺得彼此不信任。

比較好的順序是:

先做角色釐清:每個人現在是股東、董事、經理人、家族成員,還是多重身分?
再做議題分類:哪些是家族議題,哪些是企業議題,哪些是所有權議題?
接著做決策規則:哪些事過半即可,哪些事三分之二,哪些事必須一致同意?
最後才做文件化:家族憲章、股東協議、公司章程、董事會規則、衝突解決機制。

制度不是為了不信任,而是為了讓信任不用每次都重來。

六、對台灣企業主的實務建議

若家族企業已經出現治理衝突,我會先做三件事。

第一,暫停把衝突道德化
不要急著說誰不孝、誰貪心、誰戀棧權力。先把問題改寫成治理語言:這是股利問題、董事會組成問題、接班標準問題,還是家族成員任職問題?

第二,建立一張「權責地圖」
把家族成員逐一列出:持股多少、是否任職、是否擔任董事、是否領薪、是否參與決策、是否承擔績效責任。很多衝突一畫出來,就會發現不是人壞,而是權責不對稱。

第三,找一個中立的治理主持人
台灣家族企業常需要第三方,不一定是因為家族無能,而是因為家人之間太熟,話一出口就帶著歷史情緒。外部顧問、律師、會計師、家族治理顧問的角色,不是替誰站台,而是把情緒翻譯成議題,把議題整理成制度。

結論

這篇 HBR 給台灣家族企業最大的提醒是:

治理衝突不是家族失敗的證明,而是企業進入下一個世代時,必然浮現的制度考題。

第一代可以靠威望治理,第二代可以靠手足協商,第三代以後一定要靠制度。
台灣家族企業真正的挑戰,不是避免衝突,而是讓衝突有地方被說清楚、有規則可處理、有機制能落地。

一句話總結:

家族企業最怕的不是吵架,而是每次吵架都只能靠感情收場,卻沒有留下更成熟的治理規則。

When Being a Family Business Becomes a Competitive Advantage

 這篇 HBR 的重點,不是再替「家族企業」辯護,而是提醒:家族性 familiness 若被治理化、品牌化、關係化,就會變成競爭優勢;若只停留在親情、血緣與老闆意志,就會變成組織負擔。

HBR 文章指出,許多家族企業在「專業化」壓力下,過度模仿非家族企業,反而削弱自己最有價值的差異:信任、長期承諾、跨世代關係。作者提出 F2F,也就是 Family-to-Family 策略,把顧客、供應商、通路商重新視為跨世代夥伴,而不只是交易對象;這種策略能強化忠誠、加速決策,也讓創新更難被競爭者複製。(哈佛商業評論)

放到台灣,這篇文章特別重要

台灣不是缺家族企業,而是家族企業太多,卻太少把「家族性」轉成競爭優勢

台灣中小企業占全體企業 98.88%,就業人數占全國 79.52%,而許多中小企業本質上都是家族企業或準家族企業。(納斯梅協會) 資誠也指出,台灣上市櫃公司逾七成是家族企業,許多已創立逾 30 年,正在進入第二代、第三代傳承高峰。(普華永道)

所以,在台灣談家族企業競爭優勢,不能只談「傳給誰」,而要問:家族企業這個身分,有沒有被轉化成市場信任、品牌承諾、供應鏈黏著與長期治理能力?

一、台灣家族企業最大的優勢:信任半徑比一般企業長

台灣很多產業不是靠合約跑出來的,而是靠長期信任跑出來的。

例如傳統製造、食品、建材、通路、零售、精密零組件、地方型服務業,許多交易關係背後都有一句話:「這家人我認識很久了。」這句話看似傳統,卻是高度稀缺的資產。

HBR 所說的 F2F,在台灣其實早就存在:老闆與老闆、家族與家族、供應商第二代與客戶第二代,彼此從上一代的信用延伸到下一代的合作。問題是,台灣企業常把這種關係當成「人情」,沒有把它升級成「策略」。

真正高明的做法,是把人情變成制度化信任。例如:

「我們家族如何對待長期供應商?」
「我們如何陪客戶一起走過景氣循環?」
「第二代如何拜訪父親那一代的老客戶?」
「老客戶的下一代,是否也認同我們的品牌?」

這些問題若能被設計成經營流程,家族企業就不只是有歷史,而是有關係資本。

二、但台灣常把「家族性」用錯

家族性有兩面。

用得好,是信任、長期、穩定、承諾。
用不好,是任人唯親、黑箱決策、兄弟鬩牆、專業人才離開。

台灣很多企業主以為家族企業的優勢是「自己人比較可靠」。這只說對一半。真正的優勢不是自己人,而是家族能否長期守住一致的價值與承諾

這和你文件裡談「當責與傳承」很接近:信任是商業基礎,個人品格、產品品質與品牌承諾都可視為不同層次的當責。 若家族成員只享受所有權,卻不承擔品牌責任,家族性就會從資產變成負債。

所以台灣企業要問的不是「是不是家族企業」,而是:

家族成員的存在,是否讓客戶更信任?讓員工更安心?讓供應商更願意共擔風險?讓下一代更願意投入?

若答案是否定的,家族身分就不是競爭優勢。

三、台灣脈絡下,F2F 應該延伸成「四個家族對家族」

HBR 談 Family-to-Family,主要放在顧客與供應鏈關係。放到台灣,我會擴充為四個層次。

1. 對客戶家族:從一次交易變成跨代關係

台灣很多 B2B 隱形冠軍,不是靠廣告,而是靠長期交付、品質穩定、危機時刻不棄單。

家族企業若能把「我們這一家如何守承諾」講清楚,就會形成品牌信任。你文件中提到,品牌可作為家族資產的聚斂器皿,一代又一代對品質與顧客滿意的承諾,會累積成品牌權益。

這正是台灣家族企業最該放大的優勢:不是只說「我們創立於民國幾年」,而是說「我們如何陪客戶走過三次景氣循環、兩次金融危機、一次供應鏈重組」。

2. 對供應商家族:從壓價變成共生

台灣企業常陷入低毛利競爭,對上被國際品牌壓價,對下又壓供應商。短期看是成本控制,長期看卻會破壞信任。

F2F 的精神是把供應商視為跨代夥伴。這在台灣尤其重要,因為許多產業競爭力來自供應鏈群聚,不是單一公司獨強。家族企業若能與供應商共同培養下一代、共同投資品質、共同面對轉型,就會比純交易型企業更有韌性。

3. 對員工家庭:從雇用變成安身立命

台灣老一輩企業有一種很強的「照顧員工家庭」精神。這在現代管理語言裡可能不夠時髦,但其實是 ESG、雇主品牌與組織承諾的核心。

問題是,不能只靠老闆個人善意。若照顧只存在創辦人口袋裡,下一代接班後就會斷裂。要把它制度化成薪酬、培訓、急難協助、職涯路徑、退休安排,才能從家長式照顧升級成現代組織承諾。

4. 對自己家族:從分產變成共業

很多台灣家族企業最大的敵人不是市場,而是內部股權分散與家族紛爭。資誠指出,台灣家族企業若治理薄弱,可能因股權分散、家族紛爭或外人覬覦,導致公司經營受影響;2025 年調查也顯示,台灣家族企業僅 25% 制定股利政策、16% 設有家族董事會。(普華永道)

因此,F2F 對外之前,要先 F2F 對內:家族成員彼此是否能從「血緣共同體」變成「治理共同體」。

四、台灣家族企業要把家族性變優勢,必須先通過三個考驗

第一個考驗:專業化不能去家族化。
專業化是必要的,但不能理解成「把家族色彩洗掉」。台灣很多二代接班後,急著導入制度、KPI、外部經理人,方向沒有錯,但若把創辦人留下的信任、義氣、長期承諾一起丟掉,就會失去最有價值的根。

正確做法是:用專業制度保護家族精神,而不是用專業制度取代家族精神。

第二個考驗:家族品牌不能只靠故事,要靠行為一致。
很多企業喜歡講創辦故事,但故事若沒有落到品質、服務、當責與危機承擔,就只是懷舊。你文件談「先義而後利」時強調,長久傳承的企業常傳的不是技術性經驗,而是道德性經驗。 這正是家族企業品牌的核心。

台灣家族企業真正要傳的,不只是股份,而是「這個家族做生意的方式」。

第三個考驗:下一代不能只接班,要接關係。
接班不只是坐上總經理位置,而是接住三種關係:老客戶、老員工、老供應商。

很多二代懂數位、懂財務、懂策略,卻沒有花時間拜訪上一代的關係網絡。結果是制度上接班了,關係上沒有接班。F2F 在台灣落地,最重要的動作其實很樸素:讓下一代親自去見那些陪公司走過 20 年、30 年的人。

五、給台灣企業主的具體做法

我會建議用一個簡單架構:把家族性整理成「三張清單」

第一張是「信任資產清單」:列出十位最重要的長期客戶、十位最重要的供應商、十位最關鍵的老員工,問清楚他們信任公司的原因是什麼。

第二張是「家族承諾清單」:寫下這個家族做生意絕不妥協的五件事,例如不偷料、不棄單、不拖款、不欺負弱勢供應商、不為短期利潤犧牲品牌。

第三張是「跨代關係清單」:安排第二代、第三代逐一拜訪關鍵夥伴,不是去推銷,而是去聽:上一代當年如何合作?現在對我們有什麼期待?未來十年能一起做什麼?

這三張清單做完,家族企業才知道自己的 familiness 不是口號,而是可管理的策略資產。

結論

這篇 HBR 放到台灣,最重要的一句話可以改寫成:

家族企業的競爭優勢,不在於它是家族擁有,而在於它能不能把家族的信任、時間感、承諾與關係,轉化成市場看得見、員工感受得到、供應鏈願意押注的長期價值。

台灣家族企業的下一階段,不是「去家族化」,而是「治理化的家族性」。
不是把家族藏起來,而是把家族最好的部分制度化、品牌化、跨代化。

When and How Family Businesses Should Use Shareholder Agreements

這篇 HBR 的核心提醒是:家族企業使用股東協議,不只是為了「控制權」,更是為了降低家族股東之間濫用資本、搭便車、內部交易、股權分散後失控的代理問題。作者研究法國上市家族企業,指出健全的股東協議可為家族企業股東創造顯著價值,HBR 摘要提到市場價值可增加約 18%,關鍵在於協議能限制家族成員組成小圈圈後濫用公司資源。(哈佛商業評論)

放到台灣脈絡,這個議題更急迫,因為台灣家族企業有三個特殊壓力:中小企業密度高、上市櫃家族企業比重高、代際傳承進入高峰。2024 年台灣中小企業占全體企業 98.88%,就業占 79.52%;另有報導引述資誠資料指出,台灣上市櫃公司逾七成是家族企業,且 54% 仍由第一代掌權、43% 尚未進行接班傳承規劃。(納斯梅協會)

一、台灣家族企業的問題,不只是「誰接班」,而是「股權如何不失控」

台灣企業主常把傳承想成三件事:節稅、分產、安排接班人。但真正會讓家族企業出事的,往往不是稅,而是股權分散後,家族共識消失

第一代創辦人還在時,靠威望、親情、長幼倫理即可運作;但到第二代、第三代,股權進入配偶、子女、堂表親、姻親,甚至外部投資人手中,原本「一家人講得通」的默契就會變成「股東依法各自表決」。這時候,沒有股東協議,等於把家族關係直接丟進公司法與民法的硬碰硬裡。

這也呼應你文件中提到的傳承觀點:家族成員之間的關係,常是傳承最困難的部分;親密關係與信任,是家族傳承最重要的潤滑劑。 但光靠關係不夠,關係需要被制度保護。

二、台灣使用股東協議,最適合處理五類問題

第一,限制股權外流。
台灣家族企業最怕的不是股權被分給下一代,而是幾代之後股權流到「不認同家族使命的人」手上。股東協議可設計優先購買權、共同出售權、轉讓限制、家族內部買回機制。若搭配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公司法明定閉鎖性公司須於章程定有股份轉讓限制,且股東人數原則不超過 50 人。(法規資料庫)

第二,處理「有股但不做事」與「有做事但股少」的矛盾。
很多二代、三代衝突來自貢獻與權益不對稱。有人在公司內承擔經營責任,有人只領股利;有人要求高分紅,有人主張再投資。股東協議應明定股利政策、資本支出門檻、關係人交易揭露、家族成員任職資格與薪酬原則。

第三,避免家族派系聯手掏空或綁架公司。
HBR 特別提醒,股東協議有兩面性:好的協議能創造價值,壞的協議也可能讓部分大股東結盟,排除小股東、取得私利。(哈佛商業評論) 台灣家族企業常見的風險是「長房、二房、三房」形成派系,協議若只保護控制權,卻不設資訊揭露、重大交易同意、利益衝突迴避,反而會制度化不公平。

第四,處理接班卡關。
股東協議可規定董事席次分配、重要職位提名、接班人評鑑、外部專業經理人引進、重大決策門檻。這不是要削弱家族,而是讓家族從「人治」進入「共治」。

第五,處理退出機制。
家族治理最常避談的是「有人不想留下來怎麼辦」。但成熟的家族企業必須允許不認同者優雅退出。協議應設計估值公式、付款期間、分期買回、保密義務、競業限制、死亡或離婚情境下的處理方式。

三、在台灣,股東協議最好不要單獨存在

台灣家族企業若只簽一份股東協議,仍然不夠。比較完整的架構應該是四層:

第一層:家族憲章。
回答「我們為什麼共同持有這家公司?」包含家族使命、價值觀、家族成員參與企業的原則、教育與培育制度。這比較偏道德與共識,不一定全部具法律強制力。

第二層:股東協議。
回答「股東之間如何行使權利與承擔義務?」包含表決、轉讓、退出、估值、股利、董事提名、重大事項同意。

第三層:公司章程。
能放進章程的關鍵條款,應盡量章程化。尤其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份轉讓限制、特別股設計、表決權安排上有較高彈性;公司法也承認閉鎖性公司股東得以書面契約約定共同行使表決權,或成立股東表決權信託。(法規資料庫)

第四層:信託、控股公司或家族辦公室。
對高資產家族而言,所有權、經營權、受益權可能需要分離管理。這點在台灣尤其重要,因為繼承、贈與、婚姻、稅務與跨境資產都會影響控制權。

四、台灣家族企業最需要避免的誤區

最大的誤區是:把股東協議當成防小孩、防兄弟、防外人的工具。

如果協議的精神只是「創辦人繼續控制一切」,下一代會把它看成枷鎖;如果協議只保障某一房、某一支、某一位接班人,其他股東會把它視為不公平安排。好的股東協議不是控制工具,而是信任的基礎設施

這與 Maxwell 的領導觀也可連結:領導的本質是影響力,而真正成熟的領導,不只自己能做,而是能讓制度、人才與價值被複製出去。 家族企業的股東協議,正是把創辦人的隱性權威,轉譯成下一代可以共同遵守的顯性治理。

五、給台灣企業主的實務建議

我會建議台灣家族企業不要一開始就找律師寫厚厚一份合約,而是先開三場會。

第一場是家族共識會:我們到底要不要共同持有?誰適合經營?誰只適合做財務股東?家族企業是家族榮耀、現金流工具,還是社會責任平台?

第二場是股權風險盤點會:目前股權在誰手上?未來十年會因繼承、贈與、婚姻、出售、增資而流向哪裡?有沒有股權過度分散、外流、派系化的風險?

第三場是治理設計會:哪些事項必須全體同意?哪些事項董事會即可決定?哪些人可以進公司?如何退出?如何估值?如何避免關係人交易?

最後才進入法律文件設計。

結論

在台灣,股東協議不是西方法律工具的移植,而是家族企業從「父權式治理」走向「制度化共治」的關鍵橋梁。

它真正要守護的不是股份本身,而是三件事:家族不因股權而撕裂,公司不因親情而失序,傳承不因分產而中斷。

2026年6月12日 星期五

策略交匯點:Edmondson vs. Martin

 

6/22晚上十點即將來到的杜拉克論壇,核心命題直指一個經典的組織悖論:為什麼在某些工作環境中,創新能持續提升績效;而在另一些環境中,創新且優秀的想法卻往往被忽視、無法落地?

這其中的精闢洞察,在於將 艾美·艾德蒙森(Amy Edmondson)與 羅傑·馬丁(Roger L. Martin)這兩套看似不同卻一體兩面的方法論完美結合。這兩位大師分別代表了現代組織在追求敏捷時,不可或缺的「文化根基」與「策略架構」。

1. 艾美·艾德蒙森:文化的底層建設(心理安全感)

作為哈佛商學院推動「組織心理安全感(Psychological Safety)」的先驅,艾德蒙森的研究呼應了創新如何「落地(Care)」的面向。

  • 診斷現實: 創新本質上充滿風險,且伴隨著極高的失敗率。在傳統、由上而下、階層嚴明的企業結構(例如傳統製造業或高度科層制的組織)中,員工與中階主管往往因為害怕顯得無能、製造麻煩或承擔失敗的責難,而選擇保持沉默。

  • 核心洞察: 如果缺乏一個能讓員工安心發言、大膽實驗、及早回報錯誤並挑戰現狀的文化氛圍,組織根本不可能實現真正的敏捷。心理安全感絕非流於形式的人資口號,而是企業及早偵測風險、實現快速組織學習的「硬實力」指標。

2. 羅傑·馬丁:結構的架構設計(整合思考與策略)

作為頂尖的策略顧問與羅特曼商學院前院長,馬丁則代表了創新如何「深耕(Feeding)」與規模化的推進機制。

  • 診斷現實: 許多組織常將創新誤解為漫無目的的集思廣益,或是缺乏經濟效益與策略框架的盲目嘗試。

  • 核心洞察: 馬丁的策略框架(如整合思考與《玩贏策略》)強調:策略是一連串明確抉擇與取捨的賽局。要系統化地滋養創新,領導者必須擺脫過去僵化、非黑即白的傳統規劃模式,轉而設計具備彈性、模組化的商業架構。他主張將策略視為一組待驗證的假設:「要讓這個新想法成功,必須具備哪些先決條件?」

高階主管的領導力與生態系轉型思維

將兩位大師的觀點進行系統化整合後,可以為現代企業的轉型與進化帶來以下關鍵啟示:

面向傳統組織的陷阱前瞻引領的整合思維(Edmondson + Martin)
風險管理內部流於問責與懲罰;員工隱瞞錯誤,導致營運僵化、反應遲緩。智慧型失敗: 將錯誤視為寶貴數據。建立低成本的實驗機制,確保組織能透明且快速地修正方向。
策略與執行依賴僵固的五年計畫,且這些計畫往往建立在過時的市場假設上。假設導向策略: 將策略視為持續演進的模組化實驗,依據市場實況動態調整。
生態系動態組織內部充滿本位主義,防禦性溝通扼殺了前線的創新火花。開放式網絡協作: 透過高度的心理安全感,確保跨部門或跨聯盟間的資訊與回饋能即時流動。

核心總結

創新之所以失敗,往往不是因為缺乏創意的點子,而是死於結構性摩擦(僵化的規劃)與文化性摩擦(對失敗的恐懼)。

欲打造一個具備高度韌性、迎向未來的現代企業,領導者不能僅僅口頭要求「數位轉型」或盲目引進新工具,而是必須將 馬丁的策略清晰度(明確抉擇、低成本系統測試、假設導向框架)與 艾德蒙森的文化環境(高心理安全感)進行雙向融合。如此一來,前線的敏捷洞察才能真正被看見、被驗證,並最終轉化為系統性的市場競爭優勢。




2026年5月7日 星期四

不要把 AI 代理當「員工」看待

不要把 AI 代理當「員工」看待,否則會模糊責任、降低審查品質,卻不會真正提高 AI 採用率。hbr

研究主要發現

  • 越來越多公司在組織圖上把 AI 代理寫成「同事」或「員工」,甚至給名字、職稱,視為團隊一員。hbr

  • 針對 1,261 位來自人資與財務的管理者實驗顯示,當 AI 被描述為「AI 員工」而非「AI 工具」時,行為與心態會明顯改變。hbr

把 AI 當員工的負面效果

  • 責任變得不清楚:管理者自我承擔責任比例下降 9 個百分點,轉而把責任推給 AI,上升 8 個百分點,但 AI 本質上無法被問責。hbr

  • 升級與轉交變多:在「AI 員工」情境下,要求上級再審的比例增加 44%,顯示審查者較不敢為自己判斷背書,把負擔往上推。hbr

  • 品質控管下滑:面對「AI 員工」產出的文件,管理者少抓到 18% 的錯誤,更容易漏看邏輯不一致或明顯不合理之處。hbr

  • 專業身份與信任受損:若公司把 AI 當同事、放進組織圖,管理者對自身角色的不確定性增加 13%,對工作安全的擔憂提升,對公司使用 AI 的信任下降約一成。hbr

  • 採用率沒有因此提高:人性化 AI 並沒有明顯提升員工實際想採用 AI 的意願,真正關鍵反而是主管是否積極示範與要求使用。hbr

作者建議的治理與設計方向

  • 明確重設工作流程與人類角色:讓 AI 負責執行,人類聚焦監督、判斷、關係與處理模糊議題,並在職務說明和績效管理中寫清楚對 AI 監督的責任與標準。hbr

  • 把責任「寫死」在人身上:AI 應被視為軟體自動化,所有結果都要有對應的人負責,尤其在高度監管產業,要清楚定義決策權、何時升級、出錯時誰負責改善與追蹤。hbr

  • 系統性培養「管理 AI 的能力」:透過訓練讓員工理解 AI 能做什麼、限制在哪裡、何時要信任或挑戰 AI,學會把 AI 當「情報與輔助決策來源」,而不只是代工工具。hbr

  • 不要把 AI 硬塞進「一人一職」框架:AI 不受人類職務邊界限制,一個 agent 可以支援多條流程,多個 agent 也可以重塑一個職務,應該從流程出發設計 agent 單元,而不是一個人配一個 AI。hbr

  • 主動設計人類工作的演化:利用 AI 提升生產力釋出的時間,刻意讓人轉向更需要判斷、創造力與責任感的高價值活動,而不是只要求「用 AI 做更多事」。hbr

整體結論

隨著 AI 規模化導入,即使審查嚴謹度只略微下降、責任略微模糊,累積起來也會大幅增加錯誤成本。 能真正創造超額價值的企業,是那些重新設計工作、組織與能力,讓 AI 擴大貢獻,同時強化人類的判斷與問責角色。hbr

你是打算把這篇文章用在教學(例如課堂或工作坊),還是用在自己公司內部的 AI 治理簡報?

負責任AI需納入對勞動力的影響評估

 

80%的AI專家認為「負責任AI」不應僅關注技術風險,更必須納入對勞動力的影響,MIT Sloan Management Review的文章對台灣中小企業與政策提供了重要的戰略思考框架。sloanreview.mit

AI導入的社會技術本質

台灣中小企業在導入AI時,往往聚焦於技術效能與成本降低,但忽略了AI本質上是「社會技術系統」而非單純工具 。專家指出,AI會重組工作流程、分解任務、重新分配組織與員工之間的權力關係 。對於佔台灣企業98%以上的中小企業而言 ,這意味著導入AI前必須先評估對既有員工的心理衝擊——包括「恐懼失業」、「技能過時」及「學習障礙」。digiknow+2

員工再培訓(Re-skilling)的迫切性與限制

政府支持資源

台灣政府已意識到此問題,2025年協助培育4,100位AI人才、支持2,500家企業導入AI,並提供30人以下中小企業數位轉型補助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更推出「培能、實作、輔導落地」三階段AI實作專班,114年培育1,191人次,吸引883家企業參與 。udn+2

再培訓的結構性挑戰

然而專家警告:「技術進步是指數型,但人類再培訓是線性的」。除非負責任AI明確加速員工技能提升速度以匹配技術演進,否則技能缺口將成為「無法跨越的鴻溝」,使再培訓淪為「空洞承諾」。這對資源有限的台灣中小企業尤其嚴峻——World Economic Forum預測未來五年AI相關職位需求增長40%,但供給遠跟不上 。meta-intelligence+1

實務建議框架

擴大負責任AI的範疇

中小企業應將AI治理從「模型效能」擴展至「人員、流程、制度的完整生態系統」。董事會層級必須將勞動力影響納入策略決策,與業務成果並列評估 。sloanreview.mit

整合勞動力影響於AI策略

  • 量化追蹤指標:除技術績效外,納入「員工替代率」與「再培訓完成率」等勞動力指標sloanreview.mit

  • 隱性成本評估:大規模勞動力替代的隱性成本包括內部專業流失(無法驗證AI輸出)、品牌聲譽受損、消費者信任侵蝕及法規風險上升,這些往往超越短期效率收益sloanreview.mit

產品層級的風險評估

在導入具體AI工具前,必須評估「過度依賴」、「技能退化」、「員工賦權喪失」及「工作強度增加」等勞動力效應 。台灣案例顯示,若規劃得當,AI可使工時降低93% ,但前提是將員工角色從「執行重複任務」轉型為「培訓AI系統」。tcta+1

員工參與決策機制

企業有義務與受影響員工開放溝通——這不是「禮貌」,而是核心治理責任 。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如歐盟),員工委員會參與AI策略制定可能是法定要求 。sloanreview.mit

明確的領導問責制

必須指派具董事會能見度的特定領導者,負責勞動力影響策略的制定與執行 。跨部門協作若無明確所有權,重大議題將「從裂縫中溜走」。sloanreview.mit

台灣特殊脈絡

台灣中小企業面臨獨特挑戰:最大導入阻力來自老闆「看不到明確產值」,ROI模糊導致觀望心態 。但專家警告,AI浪潮下可能有10萬家中小企業因未轉型而整併消失 。AI對台灣影響最顯著的職務依序為行政文書(58%)、翻譯口譯(46.4%)、文案撰寫(36.3%)及美術設計(22.2%)。hamibook+2

因此,台灣中小企業不應將AI導入視為「點個按鈕」的技術問題,而是「組織結構、價值觀與工作文化的重整挑戰」。負責任AI不僅關乎技術合規,更攸關企業能否在轉型中保有人才、維繫消費者信任,並建立可持續的競爭優勢。vocus